东百集团股权激励会计的追加股份困境
2009年2月28日,东百集团(600693)公告称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毕德才、王云萍,分别将其所持的钦舟公司19%股权和15%股权,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魏立平及其代表的东百集团管理团队。双方于2009年2月2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,约定股权转让款总额15840万元,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%,即7920万元,剩余的50%以承接钦舟公司的银行负债方式支付。
东百集团表示,毕德才特有钦舟公司66%的股权,魏立平代表的管理团队持有钦舟公司34%的股权,毕德才仍是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。实际上,此次魏立平及东百集团管理团队,以受让钦舟公司34%股权的方式,间接持有了东百集团股份。“这是去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继续,只不过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,改为间接持有。”东百集团董秘办工作室人称“受让钦舟公司股权是以持有东百集团股权进行计价的,没有附加条件。”
媒体将此信息解读为东百集团曲线进行股权激励,东百集团之前曾进行过两次不成功的股权激励计划,第一次是2006年以股票期权方式提出股权激励计划,但该方案2008年1月被搁置;代之以大股东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给管理层,但此方案也不了了之,据公司解释称是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不可以转让,其实这根本不是理由,因为管理层可以等解禁之后再转让。2009年2月,东百集团再抛出转让控股股东股权方案。可笔者分析后,怀疑东百集团仍将面临股权激励会计困境。